机械厂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机制1.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力度,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 70 号)和《安全生产潜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 16 号)特制定本项制度。2.职责及检查形式2.1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2.1.1 厂(部)级综合安全生产检查2.1.1.1 每个月至少 1 次,也可结合重大节日和安全生产形势要求进行。2.1.1.2 由安环科负责召集,生产科、设备科、各车间等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2.1.1.3 安环科负责检查、整改情况的汇总、留底存档;厂部解决不了的问题,分类按程序报有关单位。2.1.2 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2.1.2.1 每周至少 1 次,也可按上级要求进行。2.1.2.2 车间主任负责召集,兼职安全员、技术员、老工人组成检查小组。2.1.2.3 检查、整改情况报安环科。车间解决不了的问题,分类报厂(部)有关单位。2.1.3 厂部级检查由各厂主管负责人具体组织,安全管理科负责汇总检查情况并汇总、留底存档、上报上级单位。2.2 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结合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进行 1 次。2.2.1 安环科组织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职能人员组成检查小组。2.2.2 安环科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隐患、违规违制、防尘、消防、安全基层基础管理、现场定置管理、《安全操作章程》的实施情况等情况的检查。2.2.3 设备科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动力、燃气系统、生产设备、电气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等情况的检查。2.2.4 生产科负责施工建设时期乙方作业现场的隐患、违章违制等情况的检查。2.2.5 各车间、科室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检查报告,在检查结束两天内报安环科。并负责职责范围以内查出问题的跟踪验证。2.2.6 安环科负责汇总季节性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并负责向厂部领导汇报。2.3 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2.3.1 安环科依据季节安全生产特点及时组织。2.3.2 安环科负责防暑降温以及防洪、防汛、防火工作的检查。2.3.3 设备科负责防寒、防冻和防雷击、防触电工作的检查。2.3.4 生产科负责建设时期的乙方临时用电、防洪、防汛、防火工作的检查。2.3.5 各车间、科室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检查报告,在检查结束两天内报安环科。并负责职责范围以内查出问题的跟踪验证。2.3.6 安环科负责汇总检查情况。2.4 持续性安全生产检查2.4.1 各级、各层、不同形式、不同规模、不同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应常常进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