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机械设备事故的界定凡因违规违章操作、违规违章指挥、机械设备失修、失保等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的损坏或其它自然灾害造成机械设备的损失、损坏,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
2 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原则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时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应坚持科学、严肃、仔细、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 机械设备事故的分类3
1 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按其损失价值大小程度划分为:a)机械设备记录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2000--50250 元以内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
b)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5 万—300 万元以内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 30 天内不能修复的事故
c)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300 万—1000 万元以内的事故,或经济损失不足以上数额但 60 天内不能修复或原机械设备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的安全水平、铭牌出力水平的事故
d)特大机械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2 机械设备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虽不足上述规定,但事故性质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也可定为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或特大机械设备事故
3 机械设备事故涉及人身损害程度划分按原电力工业部有关规定执行
4 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4
1 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由资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安全管理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无机械损失只有人身损害的由安全管理部门归口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2 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凡涉及的机械设计、制造、安装(拆卸)、修理、使用、检测等有关单位和个人者,均有责任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讨论有关事故责任和防范措施
发生机械事故,依据事故类别按如下分级组织调查分析:a)机械设备记录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单位组织调查分析,有关人员及项目施工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