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监理细则编制:审核:为了提高我监理公司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的监理服务质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特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监理的依据1
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工程质量过程控制程序》(TJPM/B-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2-2025)4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3-2025)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4-2025) 6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7-2025)7
《地下防水工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8-2025)8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9-2025)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10-2025)10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42-2025)二、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监理办法1
进场材料的审核1
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承包单位将填写好的表及相关质量证明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审核
审核要点:1)表填写是否完整;2)相关质量证明资料是否齐全;3)对进场的实物进行检验;4)按规定对进场的实物见证取样进行抽检;5)按监理合同约定进行平行检查
6)相关质量证明资料:(1)生产许可证、备案证;(2)产品合格证;(3)出厂检测报告;(4)进场复验报告;(5)技术说明书;(6)进口商检证明文件;(7)新材料、新产品的鉴定文件
审核意见:1)验收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在表上签认同意使用,并留存一份备查;2)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发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