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监理细则编制:审核:为了提高我监理公司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的监理服务质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特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监理的依据1. 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工程质量过程控制程序》(TJPM/B-4.9-1)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2-2025)4.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3-2025)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4-2025) 6.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7-2025)7. 《地下防水工程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8-2025)8.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9-2025)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10-2025)10.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42-2025)二、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监理办法1.进场材料的审核1.1.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1.2.承包单位将填写好的表及相关质量证明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审核。审核要点:1)表填写是否完整;2)相关质量证明资料是否齐全;3)对进场的实物进行检验;4)按规定对进场的实物见证取样进行抽检;5)按监理合同约定进行平行检查。6)相关质量证明资料:(1)生产许可证、备案证;(2)产品合格证;(3)出厂检测报告;(4)进场复验报告;(5)技术说明书;(6)进口商检证明文件;(7)新材料、新产品的鉴定文件。审核意见:1)验收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在表上签认同意使用,并留存一份备查;2)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2.建筑材料台帐及质保书管理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建材品种,建立《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以下简称监督台帐)、《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以下简称综合台帐)。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标准、购置合同规定等要求对进场建材按批验收,符合要求的建材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验收。验收要求如下:2.1.对产品的标志(标识)、外观质量状况等实物特征进行验收;2.2.对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