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的渊源:1
国内立法(a
将国际私法规范分别规定在民法典和其它法典的章节中b
以专门法典或单行法规的形式对国际私法规范系统的加以规定c
在民法典中列入专门篇系统的规定国际私法规范d
在个别单行法规中就某个方面问题制定国际私法的有关规范)2
国际惯例(条件:a
必须在长期的实践中连续有效并且有确定的内容,有客观性,有效性确定性
国际惯例对某国或某一法律关系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国际惯例并不当然对涉外法律关系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当事人明确使用某项国际惯例时,才发生效力也就是当事人可以不适用国际惯例)2
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间接
直接间接调整方法即在有关的国内法和国际条约中只规定有关的民事关系适用哪一国家的法律,而未明确地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直接调整方法即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具体、明确规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从而消除法律冲突,避免在不同国家的国内法间作选择的一种方法3
法律关系本座说:萨维尼从一种普遍主义的观念出发,认为应该适用的法律,是各该涉外民事关系依其本身性质有“本座”所在地方的法律
他主张平等地看待内外国法律,认为只有这样做,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即不管案件在什么地方提起,均能适用一个法律,得到一致判决
评价:他在分析和探寻各种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时,不免常常站在唯心和落后的封建主义的立场上,但他的学说对推动欧洲冲突法的法典化和冲突法的趋同化的发展也是有重大影响
并且使国际私法从荷兰学派开创的特殊主义—国家主义的影响下解放出来,重新归复到普遍主义—国际主义的轨道上
法则区别说的主要内容、评价:创始于13世纪意大利的后期注释派法学,代表人物为巴托鲁斯
该说从法则本身的性质入手,将所有法则区分为人的法则,物的法则和混合法则,然后根据法则性质的不同确定每一种法则应适用的法律
法则区别说的主要内容为主张从“法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