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业务工作程序 1 目的 为了实施对检测、检验工作的有序和法律规范管理,对检测、检验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测、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文件对本公司开展检测、检验服务所涉及到的检测、检验过程的各项工作进行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及分部的固定设施、工程现场设立的试验室中进行的检测、检验工作。在工程现场、相关的临时设施或移动设施中开展的所有检测、检验工作应根据《现场检测、检验质量控制程序》执行。 本程序文件对检测、检验活动涉及的业务受理、样品接收和管理、实施检测检验前的准备、检测检验的实施、数据控制及记录、报告的编制和签发、报告的发放和归档 、报告的修改及客户申诉处理等业务环节进行规定。 3 定义 3.1 检测(testing):根据规定的程序,为确定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生物组织、物理现象、工艺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的技术操作。 3.2 检测方法(testmethod):为进行检测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3.3 检验(inspection):对产品设计、产品、服务、过程或工厂的核查,并确定其对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在专业推断的基础上,对通用要求的符合性。 3.4 检验制度(inspectionsystem):规则、程序和实施检验的管理。 3.5 检验方案(inspectionscheme):使用了相同的规定要求、特定规则和程序的某项检验制度。 3.6 见证人员(witnesses):具备相关检测专业知识,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委派,对检测试件的取样、制作、送检及现场工程实体检测工程真实性、法律规范性见证的技术人员。 3.7 见证取样(witnesssampling):在见证人员见证下,由取样单位的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建筑材料在现场取样、制作,并送至有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 3.8 见证检测(witnesstest):在见证人员见证下,检测机构现场测试的活动。 3.9 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对工程质量检测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存储、传输的管理系统。 4.职责 4.1 经营管理部负责公司本部业务的受理、合同评审(含多场所 A 类以外的合同评审)、样品接收及分发、报告发放;多场所负责所在场所的业务受理、 A 类合同评审、样品接收及分发、报告发放。 4.2 技术管理部全面负责业务开展中的质量技术管理、检测报告的盖章、归档与不合格报告的报送。 4.3 各业务部门经理负责检测、检验任务的安排,确定检测、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