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关于毕业生在校外进行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的管理规定(机电工程学院,2025。11)为了加强对我院各专业课程实习的法律规范管理,经院务会讨论,对于个别学生在校外进行的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特作如下的规定:1、各个实习的要求与在校生实习的要求标准相同。2、学生需提出申请(流程及要求见附件一,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二)提供以下要件并得到指导老师的同意签字,指导老师把所有资料报院办公室,经院务会讨论决定同意后方能到校外实习。(1)学生需与实习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签署劳动就业合同或就业录用证明(录用证明格式见附件三)。(2)学生所去单位应出具要求学生去该单位进行实习的正式函件。(实习邀请函或实习证明件附件四或附件五)(3)学生详细提供实习单位的实习条件,实习环境,自己所实习的岗位,指导人员的详细情况(详见附件二)。3、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必须完成该实习大纲所要求的所有文字资料和指导老师所要求的资料,实习资料应法律规范整齐。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书(详见附件六)4、实习的成绩由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所在实习单位的评价与资料的完成情况负责评价。附件一毕业班学生提前进入实习单位管理办法及申请流程(机电工程学院,2025 年 11 月)进入毕业年级,陆续有用人单位与学生签约。为了使学生能够在毕业的学年中学习的内容更好的适应岗位需要,顺利完成学业并就业,法律规范毕业年级的学生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名词解释签约学生:是指已经与就业单位签署协议或就业合同的学生,也包括有自主创业计划的学生。校内指导老师:是指毕业设计、毕业实习安排的指导老师。企业指导老师:学生在实习单位由企业安排的业务指导老师。自主创业项目学生的指导老师由校内指导老师担任。二、校内课程管理签约学生没有完成的课程学习,可以实行“免修不免考"的管理方式,即学生可以选择自学为主,按任课老师要求完成作业,参加期中、期末考试。课程成绩不受听课与否影响正常计入。企业安排的岗前技术培训课程,可根据企业岗前培训安排计划和考试成绩,置换为本学期开设的尚未修完的学时相当的课程成绩。置换课程需要在实习入职前提交学院确认,任课老师凭学院提供的成绩置换单,计入相应课程的成绩。三、校内实习管理签约学生的校内实习项目于就业实习单位的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可由实习单位依学生的工作实习表现出具实习成绩证明,计入校内实习成绩.与核心课程相关联的实习,若不能够在工作实习单位完成的,可以在校内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