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管理业企业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 1 条为维护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2 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 3 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 4 条公司注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 5 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 6 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注:实行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 第 7 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 8 条_______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注:董事长或总经理均可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 9 条公司由____名自然人和_____个法人发起设立(注:或募集设立)
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 10 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法律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 11 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 12 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阔客户提供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