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学前教育2班敲诈勒索案15学前教育1班模拟法庭庭审剧本【案件聚焦】【角色】审判长:徐慧审判员:杨美玉1魏玉丹2受害人:杨杰模拟法庭案例被告人:余露公诉人:龙娜辩护人:杨舒文1陈月蓉2法警:张月1杨安琪2证人:王芷涵1石晓蝶2书记员:李燕一、庭前准备书: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书: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1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手机;2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3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4
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5
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6
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余露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一、宣布开庭审:(敲法锤)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余露到庭
(待被告人到庭后)被告人余露的基本情况
余露:我叫余露,女,1999年4月14日生,汉族,甘州区张掖市人,高中文化,张掖市职教中心,住张掖市小满镇
审:被告人余露,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
余露:2016年12月4日收到
审:张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张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余露恐吓敲诈勒索案
合议庭由审判员杨美玉,魏玉丹组成,由徐慧担任审判长,由李燕担任书记员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