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的质量管理公司根据质量控制要求选择合适的供方,建立并保证合格供方的档案,采购合同经审批,以保证所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规定要求,原料科严格按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货。原材料的质量必须满足工艺技术条件要求,按质分别存放,存放应有标识和记录,避开混杂。混合材、石膏、水泥助磨剂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使用时,必须经过试验,确认能保证产品质量方可使用,进厂混合材、石膏、按批次进行质量检验和控制,公司启用新混合材生产复合硅酸盐水泥,必须按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附录 A 启用新开辟的混合材料的规定》执行。使用化学副产石膏,要经过充分试验讨论,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指定开采及质量指标时,首先满足配料要求,不同品位的矿石要分别开采,按化验室规定的比例搭配入库。原材料保持合理的贮存量,其最低可用贮存量为:石灰石 3 天,混合材 10 天,铜渣、石膏 20 天。各种原燃材料必须坚持“先检验、预均化(或按质搭配)后使用”的原则,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进厂。检验结果及时汇报给相关部门,登记入台帐,并妥善保管。(一)、石灰石的质量管理1、CaO 的质量要求及奖惩(1)CaO>50%时按公司规定吨价金额付给,CaO 含量每下降 1.0%,金额下降 10%。MgO 不作考核。(本矿山 MgO 含量较低)(2)每班测定 Ca O 两次,指标>50%, >52%奖 1 元;> 50% 奖 50 元;<50% 惩 50 元,<48% 惩 1 元。2、水份的质量要求(1)从 6 月-10 月,水份控制指标<2.0%、<2・0%奖 20 元;>2%惩 20 元。(2)从 11 月-5 月,水份控制指标<1・2%、<1.20%奖 20 元;>1.2%惩 20 元。3、粒度的质量要求及奖惩最大粒度指标< 30mm; < 30mm 奖 5 元,> 60mm 罚 5 元,> 80mm 罚 20 元,> 1mm 惩 30 元。(二) 、粒化高炉矿渣的质量要求:1、质量要求:(1) 矿渣质量指数>1・4;(2) 矿渣活性系数>0.4;(3) 矿渣碱性系数>1.65;(4) 矿渣水份<5.0%;(5) 矿渣中不含杂质,质量要求稳定2、经济兑现:超过 5%的矿渣水份,扣除超出部分进行结算。(三) 、石膏的质量管理1、质量要求:⑴ 二水石膏中 SO3>35%;⑵ 二水石膏中水份小于 3%;⑶ 二水石膏中不得混入其它物质和杂质;⑷ 每 10 天为一批,必须提供供方的检验报告一份。2、经济兑现⑴ 二水石膏中 SO3>35% ;含量每下降 1%,单价下降 10 元/吨。⑵ 二水石膏中水份小于 2%,超出部分扣出后进行结算。(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