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1 外部条件、平面布重符合性检查序号检查项目检查依据现场情况描述检查结果1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GB50187-93 第条2厂址应满足工业企业近期所必需的场地 面积和适宜的地形坡度
并应根据工业 企业远期进展规划的需要,适当留有发 展的余地
GB50187-93 第2
8 条3厂址应有利于同邻近工业企业和依托城镇在生产、交通运输、动力公用、修理、综合利用和生活设施等方而的协作
GB50187-93 第2
9 条4厂址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当不可避开时,必须具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
凡位于受江、河、湖、海洪水、潮水或山洪威胁地带的工业企业,其防洪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有 关规定
GB50187-93 第条5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得选为厂址:一、发震断层和设防烈度高于九度的地椽区;二、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三、采矿陷落(错动)区界限内:四、爆破危险范围内;五、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六、重要的供水水源卫生保护区:七、国家规定的风景区及森林和自然保护区;八、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九、对飞机起落、电台通讯、电视转播、雷达导航和重要的天文、气象、地震观 察以及军事设施等规左有影响的范国内;十、IV 级自重湿陷,性黄上、厚度大的新 近堆积黄土、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和 III 级膨胀上等工程地质恶劣地区:十一、具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
GB50187-93 第条6工业企业总体规划,应结合工业企业所在区域的技术经济、自然条件等进行编制,并应满足生产、运输、防箴、防洪、GB50187-93 第3
1 条序号检查项目检查依据现场情况描述检查结果防火、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职工生活设施的需要,经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择优确定
7工业企业总体规划,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
8有条件时,必须与城镇和邻近工业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