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猪饲养管理规程山猪饲养管理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猪生产的术语和定义、环境与工艺、引种、饲养条件、卫生消毒、饲养管理、杂交利用、疾病防治、运输、病、死猪及废弃物处理、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山猪的饲养与管理
其他猪种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3078-2001饲料卫生标准GB16567-1996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NY5027-2001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5030-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5031-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NY5032-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NY5033-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00年)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山猪山猪是经由淮猪演变,在宁、镇、扬、滁自然封闭的丘陵山区,特定的生态环境和较落后的社会经济环境下,经历多年高度近亲的繁衍方式和自然、人工选择,而形成的一种体型小、增重较慢的品种,分为尖嘴马头型,圆嘴狮头型,鲫鱼头(红灯笼)三种类型
4环境与工艺应符合NY/T5033-2001中第4章的要求
1应从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山猪种猪场引种或场内自繁,并按照GBl6567进行检疫
2引进的种猪应在专设隔离区内隔离观察15d~30d,经兽医检查确定健康合格后,方可进场
3禁止从疫区引进种猪
6饲养条件6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6
1饲料原料和添加剂应符合GB13078、NY5032和《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