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级培训制度一、新工人入矿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1、由矿各职能科室对其进行法制、纪律和比较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2、经考试合格后,由区队根据不同工种的不同特点,结合井下采掘工作面等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具体的安全技术教育;3、分到班组后,由班组长负责对其进行现场安全技术实际操作教育。二、培训时间及内容严格遵守《职工培训制度》规定。三、对没有经过三级培训私自上岗的新工人立即停止其工作,由劳资部门扣除其所有工资,对私自批准其上班的部门负责人罚款 元/人次(新工人)。四、各级培训必须严肃仔细,做好记录,交安全科存档,对在培训期间不仔细,走过程的单位或负责人给予不低于 元的罚款,并责令其重新培训,不能胜任者另行更换人员。五、对培训不合格的新工人坚决辞退,不得姑息迁就。六、参加培训的新工人,必须严格遵守矿规矿纪,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不低于 元的罚款,直到开除处分。煤矿三级培训制度(二)一、凡违反我矿劳动纪律,违反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领导干部违反上述规定指挥生产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具体表现参照附件)二、全矿干部职工都有反“三违”的责任和义务,矿鼓舞广阔职工抓“三违”。矿级正职每人每月反三违不少于 起,副职不少于 起,正副科长、队长、技术员每人每月抓“三违”不少于 人次。三、抓“三违”必须查明“三违”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作业地点、时间、“三违”的具体行为及违犯哪些规定等内容,并及时到安全科登记。四、“三违”人员所在单位、现场班组长、跟班队长、考勤室、灯房等单位(或人员)应积极配合澄清“三违”人员的有关情况,否则,按“三违”人员违章事项的处罚规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五、考核办法1.“三违”登记必须本人签名,不准代签。多签者按抓到的“三违”人数平均计算每人抓到的“三违”数,若平均不到 人次,视为没完成任务。2.中层干部因病或其它特别情况完不成抓“三违”任务,必须由矿长、书记批准。六、“三违”帮教管理规定1. 凡“三违”人员全部帮教,帮教内容。① 本人写出检查及保证书;② 队领导谈话;③ 系统领导谈话;④ 书记谈话;⑤ 井曝光台广播录像;⑥ 家属联保;⑦ 停工培训。安全科根据“三违”性质、严重程度分别实行相应的帮教内容,以“三违”帮教通知书的形式下发到有关科队。一般“三违”人员进行①、②、③、④、⑥项;严重“三违”人员过“7 关”,井曝光台广播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