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燃气稽查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用气管理,法律规范用气行为,维护使用者与经营者得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进展。打击偷窃燃气等违章行为,强化稽查管理,保证燃气企业安全平稳供气,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落实好“一表一卡”得管理工作。在售气软件系统中将逾期3个月未购气用户设为黑名单,组织安检人员对列入黑名单得用户逐一进行落实。第三条 对直通、倒拔表字等窃气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应做到:1、对利用各种手段偷盗气得,由安检人员责令其立即终止盗气行为,并停止供气,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对盗用燃气情节严重得,申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对刁蛮用户、拒不整改用户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防止燃气费得流失。第四条 对未加装防盗封得用户,利用安检期间进行加装。1、如发现表封有被损坏现象,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反映,并安排人员进行入户检查,以确定该用户就是否存在盗气行为。2、重点对无改管手续,擅自将燃气管线进行改动得燃气用户,尤其就是针对那些将燃气管线进行改动得燃气用户,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责令改正。3、加大对私接热水器、采暖炉用户得查处力度,对拒不整改得用户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坚决杜绝安全隐患。第五条 对违章占压燃气管线得用户及单位,向其讲明占压燃气管线得危害性,并通过法律宣传做通违占户得思想工作,争取其主动自行拆除占压建筑物,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输气。第六条 注重对公服及工业用户得稽查检查,对重点用户得燃气使用情况做到及时掌握。第七条 本制度由运营部负责解释。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第二章 入户安全检查制度第一条 对民用户每年进行至少两次得入户安全检查,检查时员工要统一着装,佩戴公司工作牌。第二条 确认燃气用户设备有无人为碰撞、损坏。如发现人为或故意损坏情况,应礼貌提醒用户,注意保护有关设备,同时耐心地对用户进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公司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第三条 检查管道就是否被私自改动,就是否被作为其它电器设备得接地线使用,有无锈蚀,重物搭挂,胶管就是否超长及完好。对存在得问题向用户提出整改意见并帮助与监督其整改完善。第四条 检查用气设备就是否符合安装要求,设备性能就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对不能满足安装与使用要求得设备,必须向用户讲明原因,提出建议。第五条 检查有无燃气泄漏、灶前压力与气表运行就是否正常。第六条 对用户提出得相关要求与帮助,应提供相应帮助。第七条 检查合格后,请用户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