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1 目的本程序明确了公司定期对业主(客户)进行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收取的工作流程,以保证公司有效并及时地收取各项费用,并对收费过程中的服务质量进行控制。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财务部,经营部和各管理处关于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收取业务。3 相关标准要素GB/T192 - ISO92 4.7, 4.8, 4.94 相关文件4.1《质量手册》4.2《运作程序》物业的入伙管理4.3《运作程序》物业租赁合同的签订5 职责5.1 财务部负责物业管理费、房租、水电费用和押金等费用的直接收取和维修费用的间接收取。5.2 经营部负责厂房或商住房的租赁,物业管理费、房租、水电费用的计算。5.3 各管理处负责对住户的日常直接服务,包括抄报水电表读数、下发通知等,并负责零星维修服务费用的收取和集中上缴以及客户入伙时装修保证金和清运费的控制和核收。5.4 其他部门负责对客户提供劳务,劳务费用由提供劳务的部门收取后上缴财务部。6 实施程序6.1 入伙预交费用经营部应根据政策、法规及进展商或业主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制定《入伙预交费用标准》。经营部在审查并接收业主(客户)提交的文件后,应通知业主(客户)到财务部交纳相关的预交费用。(或由管理处代收缴后再转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入伙预交费用标准向业主(客户)收取各项费用,并开立相应票据给业主(客户)。费用项目包括:预交管理费押金、水电增容费等。财务部应负责通知物业管理部已交纳预交费用业主(客户)的姓名或单位,并由物业管理部在入伙登记册中注明。6.2 向签订租赁合同的客户首次收缴费用客户与经营部签订房产或住房租赁合同。当月使用期不足半月的,经营部按半月收取房租,超过半月则按全月收费。经营部开出缴费通知单及未盖章发票给顾客,财务部负责押金及当月房租的收取。财务部收款后,将房租发票加盖财务章。另开押金发票一式四联:发票、通知单、财务联及存根,并作相应帐务记录。经营部根据发票给客户办理合同交接事宜。6.3 业主(客户)每月费用的收缴经营部根据租赁合同和各管理处上报的水电费读数,于上月 25日左右将当月费用收缴的电脑发票、通知单、财务联,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核单、分类,并将通知单分送各管理处,再由各管理处送至客户手中。假如客户对通知单上的物业管理费、房租和水电费的金额有疑问,应到经营部查询,经营部应即刻查表核对,假如确属公司工作疏忽,应尽快通知财务部按正确金额收款。每月客户到财务部交款时,出纳清点现金或审核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