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制定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的制定程序,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的质量,制定本导则。第二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的立项、拟定、审查、征求意见、审议、批准、颁布、解释和修订,应当遵守本导则。第三条 本导则所称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律规范,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活动制定颁布的强制性规定。安全技术法律规范是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可或缺的部分,其作用是把与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第四条 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二)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公开、透明;(四)体现改革精神,推动技术进步;(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的名称可以称规程、规则、导则、细则、技术要求等,但是不得称规章、通知、通告或公告。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编号办法见附件 1。第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由封面、扉页、目录、前言、正文、附件等组成,其中前言和附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省略。封面版式及要求见附件 2,内容版式及要求参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第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应当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用语准确、简练,内容明确、具体、完整,具备可行性。第九条 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第十条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立项、审查、征求意见、批准和颁布,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中国特种设备检测讨论中心(以下简称组织拟定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拟定者)进行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的拟定。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负责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的审议。第二章立项第十一条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依据特种设备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所确定的内容,提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立项计划,向组织拟定单位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律规范拟定任务书。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律规范拟定任务书包括下述内容:(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名称;(二)制定的依据;(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四)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