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 022 )根据《关于印发 < 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贯彻 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更好发挥政策调控的保障作用,稳固基 础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 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坚持“预警为主、调 控兜底、及时介入、精准施策”的原则,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 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逐级压实责任,细化“两抓两保”(即抓 养殖大县、养殖大场,保能繁母猪存栏量底线、保规模猪场数量底线) 任务,分级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构建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 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进展,不断提升猪肉供 应安全保障能力。二、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一)确定能繁母猪保有量根据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结合我省生猪生产实际,设定“十四五” 期间我省能繁母猪存栏量调控目标,即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稳定在 161 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 145 万头。综合各设区市生猪生产现有基础、区域保供、环境承载、优化布 局等实际,结合 2 021 年全省下达能繁母猪存栏目标任务和最新生猪 生产情况,确定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以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的 90% 为标准,确定最低保有量,详见附件。各设区市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 以国家统计局季度数据为基础,根据农业农村系统监测数据测算得出。(二)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根据生猪产能调控要求,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黄 色和红色 3个区域,实行相应的调控措施。1. 绿色区域:产能正常波动。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 量的 9 5% —105%区间(含 9 5%和 10 5%两个临界值)。以市场调节 为主,不需要启动调控措施。保持监测预警工作常态化,定期发布监 测动态信息。2. 黄色区域:产能大幅波动。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 量的 90% —95%和 105% —110%区间(含 90%和 110%两个临界值)。 启动相应调控措施,与市场调节共同作用,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 到正常区间。情形一: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 常保有量的90% —95%区间(含 90%的临界值)时:一是加强监测 预警。强化能繁母猪存栏量监测调度,及时发布监测动态信息,引导 市场预期,增加能繁母猪饲养。二是启动增加产能调节机制。由省、 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引导和督促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减缓淘汰能繁母 猪,增加补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