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运转及事故处理第一节 电压、电流互感器运转中的有关规定1.1 电压互感器1.1.1 电压互感器运转参数的有关规定1)电压互感器运转中的容量不准超过其铭牌的有关规定值。2)电压互感器绝缘电阻值的有关规定a、1000V 及以上的电压互感器,采纳 1000V 摇表测量,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1MΩ/KV;b、1000V 以下的电压互感器,采纳 500V 摇表测量,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0.5 MΩ;c、绝缘击穿熔断器采纳 500V 摇表测量,其绝缘电阻不得小于 0.5 MΩ;3)熔断器熔丝的有关规定:a、一次侧熔丝不得大于 1A,二次侧熔丝不得大于 2A;b、一、二次侧熔丝必须用消弧绝缘套住。4)运转中电压互感器在任何情况下不准短路。1.1.2 电压互感器正常运转操作1.1.2.1 电压互感器投入前的检查1)设备周围应无影响送电的杂物;2)各接触部分良好,无松动、发热和变色现象;3)充油式的电压互感器,油位正常,油色清洁,各部无渗漏油现象;4)瓷瓶无裂纹及积灰;5)二次的 B 相或中性点接地良好。1.1.2.2 电压互感器的操作步骤1)停电操作先拉互感器隔离开关,后拔下二次熔丝;送电操作顺序与此相反;2)投入一次隔离开关时不要用力过猛,拉开时也应小心;3)电压互感器一次侧不在同一系统时,二次侧严禁并列切换;4)当二次熔丝熔点熔断后,在未找出原因前,即使电压互感器在同一系统时,也不得进行二次切换。1.1.2.3 电压互感器正常运转的检查电压互感器在运转中,应每隔 4h 检查 1 次,其检查项目除了投入前的检查项目外,还应检查的项目如下:1) 熔丝接触良好与否;2) 各部分有无放电声及烧损现象;3) 限流电阻丝有无松动,接线是否良好。1.1.3 电压互感器事故处理1.1.3.1 电压互感器故障类型1)熔丝熔断的情况,一般表现为:a、电压表、电功率表、功率因数表及频率表不指示或指示小,电能表不转或转得慢,低电压继电器动作,强励信号表示;b、电压回路断线光字牌表示;c、若是自动励磁调整装置用的电压互感器熔丝熔断时,发电机无功负荷下降,电压降低电流减少。2)互感器本身故障、温度升高、内部有显著声音、大量漏油、火花放电、冒烟等。1.1.3.2 电压互感器的故障处理1)二次熔丝熔断应当立即更换;2)一次熔丝熔断应拉开隔离开关后更换;3)若是自动励磁装置用互感器一次熔丝熔断,则停自动励磁装置;4)若是发电机仪表用电压互感器一次熔丝熔断,应当立即通知汽轮机保持负荷,主控室加强监视发电机的定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