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消防与应急措施一般规定1、 各类电气设备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有关防火的有关规定,机房和技术用房应当符合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和消防部门的防火要求。2、 机房和技术用房内,应在指定的地点放置足够数量使用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和补充。消防器材,不得另做他用或搬离指定的地点。3、 无人值班有人留守的机房,除应当符合A.B两项规定外,还应当设置符合设计法律规范和要求和有关标准的火灾报警装置;无人值班机房除应当符合A.B两项规定外,还应当设置符合设计法律规范和要求和有关标准的火灾报警装置;无人值班机房除应当符合A.B两项规定外,还应当设置符合设计法律规范和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自动消防系统。4、 所有工作人员,均应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有关电气设备消防知识。1、 尽快切断与着火设备有关的所有电源,对于因烟熏火烤绝缘性能可能受损的开关,应使用相应的绝缘工具进行操作,需由供电部门停电时,应向供电部门说清情况要求立即断电。2、 关闭有关的强制风冷和空调系统。3、 向消防部门报警,报告着火的单位和地址。火势大小和燃烧的物质,以及报警电话号码和报警人姓名等。4、 夜间着火时,应考虑临时照明,以利于扑救。1、 对于电气设备,禁止使用水或导电的泡沫灭火剂,应使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化学干粉和1211等不导电的灭火剂灭火。2、 因情况危险需要带电灭火时,扑救人员及所有消防器材的导电部分与运转的带电部分应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扑救运转的架空线路或高架上的电气设备火灾时,消防人员与带电部分之间的仰角不应大于45度,并站在线路的外侧,防止导线等断落时触及人身。3、扑救人员应站在上风侧使用消防器材。4、在狭窄和通风不良的地点,尽可能避开使用可能产生有毒气的液体气化灭火器,室内火灾熄灭后,应当立即打开门.窗通风。5、扑灭电缆内部可燃绝缘层或支架的火时,应切所电源,将电缆的已燃部份割断,并将两个头分开。火灾熄灭后,切勿匆忙合闸加电,应该先用目视检查设备的情况,然后再确定应实行的措施。紧急断电措施当情况十分危险,允许采纳下列异常方法快速断电:1) 可不按正常顺序就近设法快速断电,采纳这种方法时,应当注意避开设备或鹭器材受损。2) 使用人为短路有关低压电源,使保护装置动作断电,使用这种方法应防止触电和电弧对人身造成危害。3) 使用合适绝缘柄的工具,割断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