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安装使用的管理规定1、电话安装范围为适应各项工作的需要,根据总机容量,先在以下范围安装电话:办公室电话:(1)医院领导办公室;(2)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办公室及其后勤班组。2、电话管理规定(1)安装电话主要根据工作需要,由院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不经批准一律不准私自安装电话;(2)在宿舍安装的电话,当机构和个人职务发生变动或调离医院时电话将随之撤销,以便及时转移至继任者;(3)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私自拆卸、移动电话机。对私自拆卸、移动电话或故意破坏通迅线路、设备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理。3、电话使用规定(1)除部分职能科室及药剂科、器械科等直接对外有业务联系的科室使用电话内外联系外,其他各科室有事报告有关职能科室处理;(2 )因工作需要使用长途直拨电话的单位和个人,须经院办公室批准登记;(3)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如有特别情况,因私事需经院挂直拨长途电话,须经院办公室批准,按使用时间计费,到财务交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