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有效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不断改善乂环境质量, 促进全区畜禽养殖产业健康要可持续进展,根据国务院《畜禽规 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X 市 X 区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X 市 X 区畜禽养殖管理办法》、《X 市 X 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年(X 一 X)行动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 文明理念,坚持生产与生态并重、进展与生态兼顾,以资源环境 承载力确定农业生产规模,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法律规范管理, 控制和削减养殖废弃物排放总量,推动清洁生产和健康养殖,实 现畜禽养殖无害化、生态化和资源化,促进全乡畜禽养殖健康发 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
畜禽养殖 业主为养殖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履 行相应义务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各村支两委为养殖污染治理的 第二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畜禽养 殖业的法律规范管理,对存在直排、偷排、漏排养殖废弃物等污染行 为的养殖场所(户),督促限期整改
二、整治目标及范围(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全乡畜禽养殖场所(户)进行全面 集中整治,整治合格率达到 80%以上,实现畜禽养殖科学规划、合 理布局、法律规范管理,养殖污染有效控制和缓解,水环境质量不断 改善
(二)重点整治对象、范围重点整治对象:全乡范围内常年存栏生猪 5 头以上、牛 2 头 以上、禽兔乂只以上,未配套建设沼气池、储粪池、干粪堆放场 等粪污处理设施或者有粪污外排现象的畜禽养殖场所(户)
重点范围: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集中供水 点、取水点为中心半径 2 米范围内;乡域内 X 河支流、X 河(X 段)万新渠、X 渠、X 河上游支流、X 河干支流两侧 5 米范围内; 乡域内主要交通干线两侧 2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