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物品器材设备管理制度1、病区内物品、器械、设备由护士长统一管理,可指派专人分别负责,做到:"四定”:定品种、定数量、定点放置、定期清点维护
各种物品、器械、设备设立帐目,购置或报废时做好登记,如有损坏、遗失应积极查找原因,进行维修、补充,急救器材必须及时维修、补充
保管者调换时须有交接手续
2、床单位物品应如数配齐,保证患者使用
当患者出院、入院以及交洗衣房清洗、更换时、应当面清点
3、库房内物品、器械,设备应放置整齐,妥善保管,避开积压,防止受潮霉变
4、贵重医疗设备、仪器应设专人保管,注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使用和维修保养登记
5、有些设备全院资源共享,科室间借用,须有借还登记手续
6、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得违章操作和带故障使用
科室发现医疗器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老化时,发现者及时报告护士长,护士长报设备科备案,维修处理或报废
7、护理部定期检查物品、器械、设备的应用与管理情况,检查结果纳入科室考核
器材管理制度一、物品管理制度1
护士长全面负责物资领取、保管和报损,应建立账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定期预算、领取病房所需物资,不应造成积压、丢失、损坏和浪费,防止霉烂及蛀虫
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者,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及时消毒,定期维护保养
外借物品须有登记、签名记录,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名
二、药品管理制度(一)病区应根据病种特点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二)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及储存要求分类放置,注射、服、外用、高危药品分开放置,标识清楚,设专人负责领取及管理,用后及时补充,定期清查
护士长每月至少清查一次并签名,护理部定期检查各科室药品管理情况,保证用药安全
(三)定期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