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制度和措施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各施工队伍进场前必须对全体人员进行三级生产安全,并签订安全协议。规章制度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等,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上岗前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特别工种必须经过培训,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管理会议,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贯彻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实行鲜亮的奖罚制度。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必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由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确认。交底记录设专人专地保管备查。每日上班前,班组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养、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3.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安全负责人是施工现场安全总负责,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组织检查总体部署工作。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安全工作协调会议,安排部署现场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安全评比活动。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每天深化现场进行巡视,并记录安全日记,对安全设施(脚手架、防护网等),安全防护措施,安全保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对现场人员遵守安全法律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实施有效的监督,发现不合格状态,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听劝阻者,经项目经理批准实行停工整改、罚款教育等手段进行纠正。各级工长、兼职安全员要坚持随时对现场进行安全施工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施工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施工自查,查出问题要书面通知有关人员,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要复查。4.安全消防制度(1)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场地消防方案;施工现场建立消防组织,明确专人负责,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定期进行“图懂、图会”的教育培训。(2)建筑物、仓库等危险区域的周围,必须设有消防通道,保持通道畅通。(3)施工场地内及易燃、易爆重点危险部位附近应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按消防部门的规定设置专用灭火水源、灭火器、消防桶、沙箱、火钩等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高层建筑必须安装消防管道,设专用电源和专用水泵。每层必须设消防水栓,并常常检测吊顶部操作室,必须配备灭火器材。(4)消防器材和消防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