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联系测量制度1.为了井上、下采纳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应进行联系测量。联系测量应至少独立进行两次,在互差不超过限差时,采纳加权平均值或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成果。2.在进行联系测量工作前,必须在井附近建立近井点、高程基点和连测导线点,同时在进底车场稳固的岩石中或碹体上埋设不少于四个永导线点和三个高程基点(也可用永久导线点作为高程基点)。3.通过斜井或平硐的联系测量,可从地面近井点开始,用经纬仪导线(包括用光电测距和钢尺量距)、三角高程或水准测量的方法,按第三篇第二章和第三章的有关要求进行。4.矿井应该尽量使用陀螺经纬仪定向,只有在确实不具备此条件时,才允许采纳几何定向。5.采纳几何定向测量方法时,从近井点推算的两次独立定向结果的互差,对两井和一井定向测量分别不得超过 1 和2,。当一井定向测量的外界条件较差时,在满足采矿工程要求的前题下,互差可放宽至 3,。6.通过立井井筒导入高程时,井下高程基点两次导入高程的互差,不得超过井筒深度的 1/80。7.在井田范围内,对各种通往地面的井巷,原则上都应进行联系测量,并在井下用导线连接起来进行检验或平差处理。8. 在进行联系测量工作前,应编制施测方案和技术措施,报矿务局地质测量处(或矿总工程师)批准。在进行联系测量工作时,应由一名测量负责人全面指挥。9. 在井附近建立的近井点和高程基点应满足下列要求:(1)、尽可能埋设在便于观测、保存和不受开采影响的地点;(2)、近井点至井的连测导线边数应不超过三个;(3)、高程基点不少于两个(近井点都可以作为高程基点)。10. 近井点可在矿区三、四等三角网、测边网或边角网的基础上,用插网、插点和敷设导线等方法测设。近井点的精度,对于测设它的起算点来说,其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 7cm,后视边方位角中误差不得超过±10〃。11.为了满足一些重要井巷工程测量的精度要求,矿井在选择近井网(点)的布置方案时,应统尽可能使各近井点位于同一个平面控制网中,并使相邻井的近井点构成控制网中的一条边或力求间隔的边数最少。12.由近井点向井定向连接点连测时,应敷设测角中误差不超过土 5〃或土 10〃(用于以二级小三角网作为首级控制的小矿区)的闭合导线或复测支导线。13. 为了减小投点误差,投点和连接测量期间应停止风机运转,否则应实行降低风速的措施。在淋水大的井筒,应实行挡水措施。14.井上、下观测应由同一观测者进行,仪器在搬运时,要防止颠簸和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