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教育高级顾问聘请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进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聘请乙方为环境科技教育高级顾问
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环境科技教育高级顾问的职责是:为甲方的科技教育活动提供顾问服务,为甲方培训科技辅导员,适当指导学生科技实践活动;两到三年内为甲方创建成为国际生态学校
二、环境科技教育高级顾问的工作范围: 1
应甲方要求,就甲方科技教育决策提供意见; 2
为甲方培训 3-5 名科技辅导员,间接指导学生科技实践活动; 3
参加甲方的重大科技活动(每年的科技节和科技创新大赛)、提出建议和意见; 4
受托办理其他事务; 三、高级顾问的工作方式:为松散式的工作方式,具体工作时间、地点,根据双方联系协定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为乙方提供有关的情况和必需的及办公条件,保证顾问顺利履行职责
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科技活动开展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会议
假如乙方本人利用其自身拥有的资源承接的项目并为甲方带来利益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
五、顾问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以培训、指导次数计,每次 200 元,每月不超过 4 次)付款时间为:每月月底付款方式为:现金 六、奖励:在乙方指导下获奖项目,甲方按每个项目奖励给乙方: 1
附加奖按同级别一等奖单独计算; 2
科幻画作为一个项目,同奖次取一个计算; 3
以上为科技创新大赛奖励方法,其余类别获奖按同级别科技创新大赛的 80%计算; 4
同一项目各级别奖时,累积计算
七、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有效期为两年,自年月日起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