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工作面放小炮的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地质资料显示和我矿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工作面外段有一薄煤带,工作面现已推采至该区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我矿准备实行多打眼少装药爆破松动岩石的方式通过。爆破作业应当严格执行以下安全技术措施:1.工作面放炮必须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违规违章作业。放炮人员必须选派业务处理能力高、责任心强的爆破员担任,并固定人员。2.放炮员使用的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专用,不得转借,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当班用不完的必须及时交库。放炮员必须携带雷管箱并加锁,任何情况下都不准用炮兜携带或存放雷管。领到爆炸材料后,应当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当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3.爆破使用的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本工作面使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等级为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采纳毫秒爆破,所采纳的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少延期 3ms~10ms,最后一段雷管的延期不得超过 130ms。4.分组打眼与装药地点的间隔距离不少于 15m,必须湿式钻眼。5.分组装药间隔不少于 2m,每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工作面一次拉炮长度不得超过 20m,如遇顶板破裂或条件不好时,可适当减少一次拉炮距离,必要时还可单装单放。6.装药时首先要掏净岩(煤)粉,用木质炮棍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坚持使用水炮泥。工作面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329 条之规定。炮眼深度小于 0.6m 时,不得装药爆破,工作面有 2 个或 2 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 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 0.3m。7.各类炮眼必须全部装黄土炮泥和水炮泥,封泥不少于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要求。炮眼深度为 0.6~1m 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 1/2;炮眼深度超过 1m 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 0.5m;炮眼深度超过 2.5m 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 1m。联线实行大串联法,雷管脚线、连接线头要悬空,连接前雷管的脚线必须扭接(《煤矿安全规程》第 329 条)。封水炮泥时应使水炮皮与药卷紧密接触,最后填装炮土。8.装药前必须要把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装药后必须要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9.装配引药、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放炮工作必须由放炮员一人操作。10.工作面爆破作业前,班组长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