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责任制,考核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和绩效,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和下属施工队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考核
第三条 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考核是对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的实际运转情况进行的考核,结果与项目领导岗位和部门负责人的奖惩挂钩;与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挂钩
为督促各级单位、各部门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每年分上半年和全年进行两次考核
第二章 考核程序第四条 上半年考核与全年考核时,被考核单位、部门和人员根据本办法自行考评计分,填报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综合考核表(附件2),经领导岗位、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签认后,于当年7 月底前和翌年 1 月底前报项目安委会办公室
(一)项目领导岗位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填报见附表 1
第五条 项目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各被考核单位、部门和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中的履职和工作完成情况、日常检查、事故统计、事故处理等相关材料,对各单位、部门和人员自行考评情况进行复核,并经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考核组审定,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作为项目对各被考核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奖惩的依据
第六条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考核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分管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的副经理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
考核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督部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 考核组及考核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考核组职责:1
制定并不断完善考核办法,法律规范考核程序;2
根据考核需要,制定考核目标;3
实施过程监督检查,督促责任落实,收集被考核岗位和部门考核信息;4
按时召开考核组工作会议,组织开展考核工作;5
协调、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6
反馈并负责解释考核结果;7
监督落实考核结果的兑现
(二)考核组办公室职责:1
落实考核组安排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