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费用报销制度—本制度规定了运输车辆费用报销的内容及要求。—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种车辆费用报销的管理。2、职责(1)用车人或驾驶员负责对所报销票据的保存、上交。(2 销售部长负责对车辆费用的核实。车辆管理员负责对车辆费用的核对、登记。财务负责人对所有费用报销票据的审核。总经理负责对费用报销票据的批准。3、作业要求(1)日常费用报销的内容、要求(2)过路、桥费a 凭费用票据经驾驶员签字,整理并粘贴到费用报销单上,经调度审核后到车管员处核对、登记,经过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报销。(3 )燃油费用公司所有车辆正常加油凭 IC 卡到加油站加油。若因特别情况在非中石化加油站加油发生现金交易的,则其费用报销按以下规定执行:加油前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进行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加油,车辆回厂后有驾驶人员写出书面情况说明,押运员证明后按费用报销程序办理。(4 )住宿费用按事先审批的原则,具体见公司有关规定(5)车辆验审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按过路、过桥费报销流程报销。(6 )检修费用a. 驾驶员持指定修理厂的检修费用票据经车辆管理员审核,综合部长审批、总经理主管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b. 车辆行驶途中,经驾驶员自行修复的检修费用,在修理前要经过车辆管理员批准(未经过批准自行修理的不予报销),票据的报销按过路、过桥费的报销流程处理。c. 车辆行驶途中,遇补(换)胎费用按公司对轮胎的修补规定处理,确实需要在外补胎的费用少于 元/只可自行处理(超过 元/只必须电话报车辆管理员同意后,押运人员证明,按过路过桥费用的报销程序处理。(7)异常费用报销内容、要求(8) 所发生的异常费用的类别:在外发生的事故、单次修理材料费用超过壹仟元、超载、机件不符技术标准、车辆行驶途中出现故障而产生的拖车费用、随车未配通行证、未安装安全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高速、超速、禁行路段行驶、车辆在外发生故障及遇国家各级管理部门的其它类罚款等。(9) 异常费用发生的反馈途径、时间:出现上述事件后,当事人必须在现场第一时间上报车辆管理员,进行调查。核实后,再依据调查结果,依照报销标准而进行报销。(10)报销标准要求及相应的责任承担者:事故处理费用报销由当事人填写行驶事故处理报告后逐级批准。具体报销额度遵照以下各项:a.有证驾驶但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事故(全部责任)按以下条款处理:全部损失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元+(保险公司赔付后差额%)];全部损失 10 以上至 元以下:由责任人负担[元+(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