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运煤及煤场安全管理标准车辆运煤及煤场安全管理编 审 批 页编制:审核:批准: 目 次前言……………………………………………………………………………………31 范围……………………………………………………………………………………4 2 管理职能………………………………………………………………………………4 3 管理内容与要求………………………………………………………………………4 前言为确保运煤司机和煤场人员、设备的安全,特结合现场实际制订本规定。1 范围规定了运煤及煤场的安全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运煤及煤场的安全管理工作2 管理职能2.1 运输中心是运煤车辆及驾驶员的归口管理部门。2.2 燃化部是煤场推煤机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2.3 安全部是车辆运煤及煤场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 为确保运煤安全,车辆和驾驶人员除应遵守“交通法规”外,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3.1.1 所有运煤车辆必须符合“交规”第三章要求,车况良好、证件齐全,驾驶人员身体健康。3.1.2 凡签定运输合同的车辆司机、司机助手必须经过本标准学习,方可允许进入公司从事拉煤工作。3.1.3 驾驶人员必须根据当月运煤计划,按指定矿点拉煤,过衡时主动出示运煤单。除司机助手外,不许带其它人员进入煤场。3.1.4 运煤车辆应自觉依次在入厂煤采样机前采样。所有运煤车辆必须遮盖篷布,防止所运煤碳撒落在地面。3.1.5 运煤汽车进入电子汽车衡前应自觉排队依次过衡。汽车过衡时限速5km /h,做到“稳上慢下”,防止冲撞损坏衡器。遇有因过衡发生争吵时,应把车辆开下衡停至路边解决问题,如占衡不让,超过三分钟后每占一分钟按规定罚款 100 元。3.1.6 运煤过程中撞坏大门、墙壁、电灯、路灯、输灰管线等公用设备设施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处罚。3.2 进入煤场车辆应遵守下列规定:3.2.1 运输中心车辆司机、司机助手必须积极配合煤场管理人员做好安全工作,要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煤场的人身安全和车辆、设施安全。3.2.2 车辆进入煤场要严格遵守出入须知的各项要求,做到车车过磅、复磅,车辆驾驶员要听从煤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指定路线,在煤场行驶、卸煤。3.2.3 进入煤场区机动车辆车速不得超过 5km /h,不准在行驶中抢道占道,车距保持 5 米以上。进入厂区道路机动车辆车速不得超过 10km/h。3.2.4 运输中心车辆不得随意在煤场停车卸煤,必须按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