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风井口防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安全管理措施1、为了确保矿井安全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矿井成立防治火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风科。2、加强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要求进入工业广场的人员一律不得吸烟,坑木场、井口附近 20 米范围以内严禁烟火。3、井口信号工、把钩工、推车工以及安全保卫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4、在井口房附近外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警示牌。工业广场四周悬挂“工业广场严禁烟火”警示牌。5、安检科进行巡检,重点对主井、副井工业广场防灭火设施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违纪行为。6、在矿井安全生产调度室建立工业工厂防灭火措施检查记录薄(表),调度室主任每天批阅并进行签字。二、安全技术措施1、主井、副井工业广场必须配备足够的防灭火器材。井口房里必须设置砂箱、铁楸、消防水桶,房内外各设置灭火器一组不得少于 4 个。2、风井口主扇房内必须设置防灭火器材,如沙箱、铁锹、消防水桶、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数量必须充足,并不得另做他用。3、井口附近的消防水池必须常常保持不少于 200m 的清水。4、在井口附近,严禁采纳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5、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假如必须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平顶山裕隆能源 XXXX 有限公司审批、备案。6、井口房附近 20m 内不得有烟头或用火炉取暖,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等焊接工作。平顶山裕隆三泰 XXXX 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二月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组织领导矿成立井口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总工程师成 员: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调度室主任安检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风科科长、供应科科长、综合办公室主任。(二)领导小组的职责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和矿山抢救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制定的副矿长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4、矿山救援队队长:对矿山救援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抢救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