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门店质量管理制度一、门店业务和管理岗位质量责任(一)、目的: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质量职责和权限,确保职责和职权的行使
(二)、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三)、范围:适用于各门店与药品质量有关人员的质量职权的行使
(四)、内容 1、总则1
1 所有上岗人员都必须自觉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2 从事药品经营人员必须在职在岗
3 所有人员都应有健康证明,经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各岗位人员上岗条件及质量职责2
1 门店店长2
1 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如为初中文化程度,须具有 5 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经历;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2 应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熟悉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药品知识,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对门店的药品质量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
3 严格根据依法批准的门店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法律规范经营
监督门店的营业人员正确介绍药品,不虚假夸大和误导顾客
4 确保殿堂内悬挂的各类有效证照齐全
5 确保门店设施符合要求,设备运行情况良好
6 领导门店员工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监督门店质量管理工作
并完成经营质量目标及各项任务
7 掌握市场信息,根据门店库存以及药品流转情况按需进货,减少不必要的退货
8 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分析,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负责开展本店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2、2 质管员2
1 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的学历,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2 经过市以上药监部门岗位培训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