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务段统计管理制度及工作质量标准为加强段铁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管理,统一法律规范统计范围、指标径和计算方法,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依据《统计法》、《铁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规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 桥工段统计管理制度及统计工作、质量标准
一、统计管理制度1
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段成立以段长为组长、分管段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科长及计划统计人员为组员的统计执法领导小组,负责每年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统计机构设在计划财务统计科,日常工作由计划统计人员负责
段领导必须保障并支持统计人员依法统计,坚持实事求是,如实上报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制定的投资统计规章报表制度及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做好统计基础工作
各科室负责人、单位领导人对统计人员依照统计法和统—1—计管理制度提供的统计资料,不得自行修改;假如发现数据计算或者来源有错误,应当提出,由统计人员核实订正
各科室负责人、单位领导人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实行工作责任制,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守
投资统计人员应当仔细学习并训练掌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规则的内容,在搞好统计工作的基础上,深化实际,加强分析讨论,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统计分析报告,及时反映建设规模、投资结构、工程进展、投资效果等情况和问题
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路局要求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
推广应用计算机技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微机必须专人专用,以满足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统计人员如发生变动,要及时办理工作移交、衔接手续
统计人员每年初应将上一年度统计资料立卷归档立卷
二、统计工作、质量标准1
凡属铁路局计统处下达的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