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浩时装有限公司销售门店管理制度销售门店管理制度1
1 制定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更清楚地了解并遵守公司的各项守则,特制定此制度,以便执行
2 适用范围公司各销售门店员工含未转正员工),均须遵守本制度
3 权责单位(1) 人力资源部与销售部共同拟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3) 由人力资源部印制成册,公司所有店面每店一册
卖场人员管理制度(1)员工上班必须着装洁净,不得有脏污
(特别工作人员如工程部商品部送货人员工作时除外)
(2) 男员工不得穿背心、拖鞋
女员工不得穿着过于裸露的衣服、凉拖
(扣 5元)
(3)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头发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准
(4) 所有员工指甲必须保持洁净
(扣 5 元)(5)营业期间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工鞋统一颜色
佩戴工牌,工牌佩戴于左胸上方,并保持其整齐洁净
(扣 5 元)(6)接听电话注意语言文明,如“您好,XXX 专卖店”,“您好,请稍等”
(7)女员工上班时间必须化妆上岗
饭后进行补妆
营业期间不可在卖场内补妆、化妆、更衣
(扣 5 元)(8)营业期间必须站位准确、站姿标准,面带微笑(不准趴、搭、靠银台、空调、货架;不准有双脚交叉、双手抱胸、托腮、手后背、插兜、抠手、挖耳朵、剪指甲等不雅行为)
(扣 5 元)(9) 顾客进门必须说迎宾语,使用法律规范用语;(扣 5 元)保持微笑服务;不准无精打采,面无表情或冷漠的接待顾客
(若出现上述问题强制性休班)(10) 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各类物品放在收银台上,收银台保持洁净洁净
(扣 5元)(11) 在岗期间手机不准随身携带,手机必须挂振
(在库房接打电话,只限 5 分钟)(扣 5 元)(12) 不准利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人业务(扣 5 元);不准玩网络游戏
(1 元)(13) 报价清楚,不准多收或少收顾客钱,收错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