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讨论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我校讨论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讨论生创新能力及讨论生教育质量,特制定讨论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包括学位与讨论生教育教改讨论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生精品课程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一、学位与讨论生教育教改讨论课题管理暂行办法1、为进一步加强讨论生教育的理论与实践讨论,努力提高我校讨论生教育培育质量,加强学位与讨论生教育改革讨论课题(简称“教改课题”)的法律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促进多出优秀讨论生教育讨论成果,推动讨论成果的应用,特制定本办法・我校承担的省级教改课题的建设和管理参照以下规定执行
2、教改课题是在讨论生教育领域中,为提高讨论生教育水平和质量,实现培育目标而进行理论与实践讨论的课题
教改课题建设周期一般为 2 年
3、课题讨论目标明确,立题根据充分,内容具体,项目方案要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课题的讨论与实践工作要遵循讨论生教育规律,着眼于讨论生培育全过程,着力于教育思想创新、培育模式创新、教学方法的创新、管理理念的创新
课题要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对今后改革和可持续进展有一定指导意义
4、讨论生院负责教改课题的规划、申报、评审、立项批准、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5、讨论生院聘请有关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负责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6、教改项目申请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 我校在岗的讨论生指导老师、任课老师或各级管理人员
(2)申请人为讨论生指导老师、任课老师者,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讲师,有较丰富的讨论生指导经验和教学经验
申请人为讨论生管理人员者,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讨论、管理经验,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 申请人每年只允许申请一个负责主持的项目,在课题结题之前一般不得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