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突发事件预警系统一、目的为了加强门诊管理,提高医疗安全和质量,更好地为病人服务,特制定本预警系统。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门诊科室。三、内容(一)门诊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由门诊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门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组 长:王举文副组长:门诊各相关科室负责人成 员:各门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二)门诊突发事件大体可分为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两类,有门诊部负责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管理(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院感暴发流行、医疗事故)。后勤保障部负责对环境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管理(水、电、医疗设备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恐怖事件)。(三)各主管部门要注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四)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1.门诊各科室工作人员发现门诊突发事件时,立即进行现场紧急应对处理。2.立即向门诊部、医务科及相关部门汇报。3.职能部门接到突发事报告应立即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实行相应的措施应对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