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的反事故措施1.为了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互感器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变压器类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电安生[1996]589)、及《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措施。1.1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1.1.1 加强变压器投入运转前的外部检查。检查 1 次回路中的所有短路接地线、短路线均应拆除,断开接地刀闸;常设遮栏和标示牌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设置妥善;储油柜和充油套管的油位、油色应正常,无渗、漏油现象;油箱本体、油枕、瓦斯继电器及接缝处应不渗油;核对分接开关就地与集控位置指示一致;冷却装置运转正常,冷却器控制箱内及集控室无异常信号。1.1.2 变压器投入运转前均应测其绝缘电阻值,高压侧电压在 6KV及以上者应用 2500V 摇表进行测定,其绝缘电阻值不低于 300 兆欧(20℃),吸收比≥1.3。高压侧电压在 0.4KV 及以下者应用 500V 摇表进行测定,其绝缘电阻值不低于 0.5 兆欧(20℃),吸收比≥1.3。绝缘电阻值不合格的变压器严禁投入运转。1.1.3 加强运转中变压器各表计的监视,定期抄录和分析有关数据,变压器的有关表计每小时抄录一次。1.1.4 运转中电压允许变动范围为额定电压的±5%,电压分接头不论在哪个电压档位置,所加电压都不得高于该档电压的 105%。1.1.5 主变、启备变的上层油温不得超过 75℃,最高不得超过85℃;启备变、厂高变的上层油温不得超过 85℃,最高不得超过95℃。1.1.6 #3、#4 主变冷却器在正常运转情况下不得少于 3 组,负荷超过 75%或主变油温超过 55℃启动两组辅助风扇。#1、#2 主变冷却器在正常运转情况下不得少于 2 组,负荷超过 75%或主变油温超过 55℃启动一组辅助风扇。在环境温度高的情况下或满负荷运转下,可全部投入冷却器运转。厂高变冷却风扇正常处于备用状态。1.1.7 主变、启备变正常过负荷以额定负荷的 15%为限,厂高变正常过负荷以额定负荷的 25%为限,严格监视上层油温不得超过上述规定值。1.1.8 存在较大缺陷的变压器不准过负荷;全天满负荷运转的变压器不宜过负荷。变压器过负荷运转前应投入全部冷却器。1.1.9 主变、启备变在投运或停运操作中必须合上中性点接地刀闸,防止操作过电压。1.1.10 启备变属于分裂变压器,其低压侧不能长期单侧运转,特别情况下其负荷不得超过本侧线圈的额定容量,高压侧不得超过额定容量的二分之一。1.1.11 启备变、有载调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