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值班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汛期施工生产安全,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法律规范防汛值班管理,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严肃防汛纪律,保障防汛工作及时高效开展,确保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
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
所属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三条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指挥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由各部室担任成员的抢险小组,成立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四条 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防汛预案,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和防汛应急预案,并在适当的时机开展相应的应急演练
第五条在汛期期间,各单位应设置专人与地方气象部门联系,随时掌握并发布相关气象信息(包括天气情况、温度、风力、水流量等),每天至少一次,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发布并电话告知一线管理人员
如有特别气象信息(如台风登陆),项目应提前向公司安全部报备,并上报应对的防控措施
第六条在汛期期间,实行领导带班与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应编制防汛值班表,公布值班人员电话等联络方式
值班人员必须保持 24 小时联系畅通,并能在发生险情时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第七条在主汛期间、大暴雨过程中必须坚持 24 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防汛工作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
第八条值班职责(1)密切监视实时雨水情况、掌握防汛现状和动态,包括水文气象部门预测、暴雨分布和强度、台风强度和移动路径、洪水预报和警报、工程安全监测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主动了解流域发生的险情、灾情,跟踪了解地方防汛指挥机构、移民防汛主管部门的有关情况,包括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具体位置、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基本情况、成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