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xx 投资集团有限企业外派人员管理方法 第一条 目标。为深化加强对参股、控股企业外派人员监督和管理,法律规范其劳动关系、档案、考评、奖惩、薪酬福利及相关事宜,特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方法适适用于企业本部外派参股、控股企业董事会组员、经营领导班子组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 劳动关系。凡企业本部外派(外派期限在 1 月以上,期限在 1 月及其以内者按出差计)人员,均需与企业本部签署劳动协议,人事关系保留在企业本部。经总裁办公会同意,可不签劳动协议,转出人事关系。 第四条 档案管理。企业本部外派人员档案管理依照《中国 xx 投资集团有限企业员工档案管理方法》执行。 第五条 住宿问题。工作地点不在北京外派人员住宿问题由派往单位负责处理并负担相关费用。 第六条 薪酬发放。外派人员薪酬标准本着“就高不就低”标准。如派往单位所支付薪酬标准低于企业本部,则企业本部负责支付二者差额部分。如派往单位薪酬高于企业本部,则由派往单位按其标准负责支付外派人员薪酬。 第七条 异地工作补助。工作地点不在北京(包含北京市区及郊县)外派人员,能够享受每个月 1500 元异地工作补助,此费用由企业本部负担。 第八条 福利。外派人员所享受福利依照《中国 xx 投资集团有限企业员工福利发放方法》执行。 第九条 考评 1、随派往单位进行考评,企业本部人力资源部定时索要考评结果,并统计在案,作为奖惩、岗位调整主要依据。 2、企业本部人力资源部、投资管理部依照《中国 xx 投资集团有限企业员工考核方法》进行考评。 第十条 奖惩 1、企业本部依照《中国 xx 投资集团有限企业员工奖惩制度》对外派人员进行奖惩。 2、派往单位依照年底考评结果评定外派人员年底奖金发放标准,但企业本部可要求派往单位将年底奖金转入企业本部帐户,由企业本部依照双向考评结果发放。 第十一条 培训。派往单位负责安排外派人员日常培训活动,并负担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本方法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原有与本方法相抵触要求均以本方法为准。 第十三条 本方法修订权、废止权属总裁办公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