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共建管理指南第一章前言为了响应国家两年质量治理行动政策,符合公司“提升、转型、扩张”的进展要求,提升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更好地对项目进行集中集约管理,进一步法律规范总分包对项目工期、质量、技术、安全、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管理,进一步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公司实行由总分包共管向总分包共建的转变,将原分包管理人员纳入总包管理团队,由只管结果向过程、结果一起管的转变,即工期、质量、技术、安全、人力资源等实现过程、结果一起管理,有利于项目部团队综合能力提升,也共同承担质量终身责任。第二章项目共建原则第一条 项目部关键岗位由公司长聘人员担任的原则。原则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经营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公司长聘人员担任,其余人员可由成本控制人推举,由公司与其签订完成一定任务的劳动合同,实现项目共建。第二条成本控制人推举到公司的人员(以下统称为临聘人员),实行成本控制人兜底的原则。即,推举人员的用工成本纳入成本控制人目标成本考核,推举人员的一切行为后果及责任,由成本控制人承担。第三条 项目部实行一级管理原则。项目部按自营项目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项目部各级人员必须参加项目部的过程管理,管到班组。第四条 项目部在运行过程中完全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原则。项目部完全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根据具体引进人员情况,制定符合公司管理的又能控制风险的项目管理制度。第五条 项目部实行管理带教原则。项目部长聘人员除了应有的岗位责任,还应发挥指挥、监督、帮助临聘人员的作用。第六条 项目部实行授权管理的原则。项目部对临聘人员按公司管理规定从严授权,并负责对临聘人员进行制度交底,保留交底记录。第三章项目共建管理目的第七条 使项目经营合法化。通过项目共建,吸纳原分包方持证上岗人员为公司员工,满足国家两年质量治理活动的要求。第八条 减少项目管理层级,缩短项目管理链条,使项目管理更法律规范、更有效。第九条培育公司项目团队的实战能力,提升项目团队的整体素养。第四章项目共建管理适用范围第十条以下项目适合开展项目共建1. 合作类总包项目;2. 成本控制单位为长期合作且诚信、可控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3. 其他适合共建的项目。第五章项目共建管理总体要求第十一条项目成本控制人根据附件 1 签订承诺书。第十二条成本控制人缴纳一定保证金,作为第十一条的承诺及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