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合作经营协议书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 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制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合作经营店铺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烤鱼,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一、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二、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 出资方式1
甲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乙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已交齐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 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 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一)退资1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注: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