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对讲系统承包合同乙方:深圳华贝尔电子有限公司黔西南总代理甲方:四川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南州分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志愿、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双方就时代豪苑项目中的楼宇对讲系统工程承包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兴义市时代豪苑工程地点:兴义市坪东西路1号工程内容:兴义市时代豪苑项目电子可视楼宇对讲系统工程二、
三、承包范围:时代豪苑项目电子可视楼宇对讲系统全部安装工程内容
包括设计施工图纸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并含管线开凿预埋抹平、含国家有关税收和相关安全措施及各种应交保险费,水电、住宿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增加任何费用)
五、使用材料:按承包方提供的样品和预算清单中所示的材料品牌和质量
六、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统一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
七、承包单价:总价包干玖万元整(¥90000元),包含税费及其它所有费用,在工程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八、工期:从进场之日起天,如甲方原因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九、付款方式:本工程经安装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之内一次付清
九、安全责任;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一切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施工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操作规范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含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约定1、乙方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乙方自行承担安全教育落实,防护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操作规程施工
2、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