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酒店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 E 酒店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 根据公安部门治安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实行三级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个人的要求,为了将安全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现制定考核试行办法如下: (1)各部门每月结合部门管理服务的考评工作对员工的安全责任考评一次,同每个员工效益奖挂钩。 (2)安全责任制的管理、组织落实的实绩作为对部门经理政绩考核的内容。 (3)酒店从每月的效益奖中提取 5%作为安全责任奖励基金。由保安部根据每月对各部的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并提出奖惩建议,经总经理室审批后,落实到各部门、班组或个人的效益奖中。 (4)保安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管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在安全方面做出贡献,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的个人和班组除给予重量奖外,并列入年度先进个人或先进班组的评选。 (5)对于安全责任制完成不好的部门按规定,由人事部、保安部提出建议,经审批后,可扣发部门效益奖。 (6)由于责任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除追究直接责任人外,还要酌情扣发部门责任人的效益奖金;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处罚。 E 大酒店保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