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采购合同签订法律风险有些关于合同签订阶段是风险控制的第一关,假设在签订阶段能审慎地进展约定,防止因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而带来的风险,对于今后的合同履行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那么,下面是为大家的工程材料采购合同签订法律风险,欢迎大家参考学习
施工单位需要仔细研读与建立单位的施工承包合同,根据我们的经历,业主对材料采购通常会有如下要求:(1)需要提早一定时间向业主报告材料采购方案表
假设因业主原因未能按此方案采购供应材料导致工期延误,或者导致材料价格上涨,这个方案表就是一份很有利的重要证据
有的承包合同甚至会约定施工单位没有及时报送材料采购方案表的不利后果
对此,施工单位应予特别关注
(2)需要按照业主的指定品牌或厂家来采购
(3)假设是施工过程中增加的施工承包合同没有约定的采购任务,那么需注意对价格、品牌等获得业主认可
特别是装饰工程中,常会因工程需要,临时对原采购方案做变动,或增加新的采购任务,此时施工单位在接到业主指令后,应积极与业主沟通,就价格、品牌、厂家、型号等详细细节获得认可
否那么今后在结算中会遇到很多问题
尤其在总价包干合同中,这些新增的东西可以作为打破包干范围的利器
选择一个适宜的材料供应商,对材料采购几乎就成功了一半
选择适宜的材料供应商,应考虑如下方面:(1)代理主体的合格施工单位通常是与代理商或销售员进展协商,但代理商及销售员也鱼目混珠,有不少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
施工单位在与代理商或销售员协商时,应注意审查其资格的合法性
(2)产品质量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质量及其相应的技术程度是采购方选择的重要因素
作为原材料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和稳定的货物消费过程和标准,并配置质量控制体系保证其连续性
(3)供货才能供应才能,即潜在供应商的设备和消费才能、技术力量、管理与组织才能以及运行控制等
这些因素旨在考虑供应商提供所需物资的质量与数目的才能以及供应商能否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