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集体培训计划”政府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 遵守、落实《消防法》和消防知识,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自觉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通过扎实有效地培训活动,以深化贯彻宣传普及《消防法》为主线
使各系统、行业、单位和社会公民自觉学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制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中培训活动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
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三、培训方式和时间 由市政府主办,主要实行集中培训方式
市消防大队承办,期间开展培训工作
四、培训范围 (一)各乡镇(街道)村电(社区)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及各委、办、局的主管领导; (二)公安(边防)派出所所长及负责日常监督的专(兼)职民警; (三)中小学及大中专院校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长及从事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的老师; (四)医院(卫生所)分管消防安全的院长(所长)及保卫科人员; (五)大型市场、商场、超市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六)宾馆、饭店、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七)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从业人员
五、培训内容 消防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实施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法》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
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培训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科学安排
各部门要以《消防法》培训工作促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统筹兼顾
以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检验培训工作的成果
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安排,做到既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保质保量完成集中培训任务,又仔细抓好日常消防宣传教育和社会宣传培训等工作,确保《消防法》全面贯彻落实
(三)注重实效
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