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复习知识点第 1——2 章 刑法概述一、刑法概念:国家有权机关制定得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及刑罚得法律法律规范得总称.二、分类:广义刑法/狭义刑法、普通刑法/特别刑法三、渊源: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四、特征:调整对象不特定性、最后手段性、最严厉得强制性五、机能:规制机能(评价机能+导向机能)、保护机能、保障机能第 3 章 刑法得基本原则一、刑法基本原则概述贯穿全部刑法法律规范、具有指导与制约全部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得基本精神得准则.二、主要内容1、 罪刑法定原则(1)定义: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得,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得,不得定罪处刑。(2)定义理解:“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3)罪刑法定得理论基础:传统理论基础(自然法、三权分立、心理强制)、现代理论基础(民主主义、尊重人权)(4)罪刑法定得派生原则:形式侧面:排斥习惯法;禁止溯及既往;禁止类推解释;禁止不定期刑实质侧面:明确性原则;刑罚内容适当原则;禁止处罚不当罚得行为;禁止残虐、不均衡得刑罚2、 罪刑相适应原则(1)定义:刑罚得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与承担得刑事责任相适应。 (2)定义理解:犯多大得罪,就应承担多大得刑事责任,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责相称,罚当其罪。(3)罪刑均衡得理论演进旧派:同态复仇,等量报复;新派:刑罚个别化;折中:罪责刑相适应(4)罪刑相适应原则得含义刑罚得轻重,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刑罚得轻重,与犯罪分子承担得刑事责任相适应。3、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1)定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得特权。(2)内容:定罪平等;量刑平等;行刑平等第 4 章 刑法效力论一、刑法得空间效力1、 属地原则(最基本原则)(1)定义:凡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犯罪得(行为结果择一说),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得以外,都适用本法。(2)特别规定得类型: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得外国人得→外交途径解决;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得变通或补充规定;刑法施行后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得特别刑法得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得例外规定.2、 属人原则定义:中华人民共与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得,适用本法,但就是按本法规定得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可以不予追究.3、 保护原则(1)定义: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本法规定得最低刑为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