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铁路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提高铁路施工水平和工程质量,加强和规范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的管理,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铁路建设工程工法是以铁路工程为对象,以施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第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工法分为国家级、部级和企业级。铁路建设工程企业级工法(以下简称企业级工法)由施工企业审定和公布;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法(以下简称部级工法)由铁道部组织审定和公布;铁路建设工程国家级工法由铁道部在部级工法中进行筛选并向国家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部级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的管理以及铁路建设工程国家级工法的筛选推荐。企业级工法管理可参照执行。第五条 铁路建设工程工法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第六条 铁路建设工程工法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必须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第七条 铁道部鼓励施工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铁路建设工程工法,不断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促进铁路建设水平提高。第二章 管 理第八条 铁道部建设管理司为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对铁路建设工程工法工作实施管理;2.组织对部级工法进行评审;3.颁发部级工法证书;4.向国家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铁路建设工程国家级工法。第九条 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受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委托负责部级工法具体管理工作:1.承办申报受理;2.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初审;3.建立铁路建设工程部级工法及国家级工法档案,实施日常管理;4.提出将有关部级工法纳入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建议;5.开展工法推广应用工作。第十条 施工企业应将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的开发、推广应用作为企业标准化管理和技术进步的重要内容,并做好以下工作:1.制定工法开发和应用计划;2.开发、编制工法;3.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4.申报部级工法和国家级工法;5.积极推广应用和不断改进工法。第三章 申 报第十一条 部级工法一般由相当局级施工企业直接申报也可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第十二条 申报条件(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