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械、冶金、建材、纺织等行业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概念及其内涵安全质量标准化,又称为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是指企业具有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并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企业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对以往质量标准化的继承和发展,同时又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它包括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行为标准化、生产条件标准化和作业环境标准化,以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中介机构在履行各自职责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对企业而言,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就是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从基础管理工作入手,通过制订各工种的操作规程、运行程序和各组织机构的职责等工作标准,将企业中的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安全生产体系,从而达到既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又能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同时,对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职业危害等因素,按照国家、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消除其各种隐患,从而使不安全状态(条件)和不安全行为(动作)得到有效控制,真正落实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表现为: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具有强制性,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为企业自愿行为;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以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等内容为核心,是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础;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在实施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和运行控制方面的细化,从而使体系更具有操作性和实效性。对于没有建立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企业,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安全体系认证的要求,通过文件化和三级监控机制的实施,完成建立体系的工作;对已建立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对体系运行效果的验证,使文件化的体系在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工作中得到有效运行。因此,无论是建立还是没有建立体系的企业,都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二、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依据(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提出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决定》要求:“制定和颁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在全国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企业生产流程的各环节、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二)《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若干意见》(京政发[2004]24号)提出了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若干意见》要求:“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旅游、餐饮、娱乐等行业(领域)监管(管理)部门要制定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细化生产经营流程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2004年内,完成本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迫切需要的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的制定工作。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三、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意义(一)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积极开展和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有效落实的重要途径。由于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原有一些政府产业行政管理部门被撤销,政府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被弱化;同时,由于企业经营范围和形式日趋多元化、用工制度复杂化,特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