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信行业系统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探析«中国通信行业系统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作者简介:王端,1989 年生于徐州,曾任龙杰系统工程项目部经理,先后发表相关行业论文共 6 篇,具备国家二级通信系统工程师,国家三级安防系统工程师,国家二级网络工程师,国家三级信息安全工程师资格
第一部分 光缆线路施工法律规范 总那么 通信系统工程行业施工标准,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应符合«中国通信系统工程行业施工标准光缆线路工程验收法律规范»和国家其他相关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法律规范的要求,在施工中遵照执行
第一节 电杆和拉线第一条 路由选择:线路和建筑物,公路,通卡车的乡村大道,铁路及与其他线路〔电力线,广播线及其他通信线路〕的平行,交越时的隔距应符合长途通信线路规定的要求
第二条 应依照选择的路由及地势和环境变化特点确定杆位〔标准杆距 50 米〕,配置杆高〔标准杆高 8米〕,电杆不得戴铁帽升高
杆路应幸免急转弯和直角〔台角〕转弯
第三条 交越角度不得任意改变,与铁路交越角度应大于等于 45 度,与其他通信线路交越应大于等于30 度
电杆应设在人行道边绿化带内或公路排水沟外侧一米之外
第四条 电杆埋深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杆洞洞深不得超过正负 5 厘米
电杆在直线段内所有杆位必须成一直线,不得发生眉毛弯,S 弯现象
杆稍前后,左右偏差不得超过 13 杆稍
电杆竖立正直,杆根左右不得超过 5 厘米
第五条 拉线应采纳钢绞线,其程式应按防风拉采纳 72
第六条 拉线抱箍在电杆上的位置:终端拉,顶头拉,角杆拉,顺线扩拉一律装设在吊线抱箍的上方
防风拉,侧面拉线装设在吊线抱箍的下方
各抱箍间的距离为 10 厘米±2 厘米
拉线距离比等于 1;不得小于 0
第七条拉线扎把均采纳 3
0 铁线另缠法或 U 形夹头固定,末端必须封口
各扎把必须缠绕紧密平均,不得有明显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