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中心小学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暂行) 根据文件精神,根据赫章县财政局和赫章县教育局对差旅费报销标准的相关规定,为确保我镇各学校高效运行、法律规范学校教职工外出参加各类会议、听课、培训、学习等公务出差行为,保证学校工作正常开展和学校经费根据节约,高效,法律规范原则开支,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法律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保证公务行为高效,费用节约、法律规范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六曲河镇教育管理中心及六曲河镇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
第二章 出差审批第三条 普通教职工及学校中层领导根据上级文件通知,外出参加会议、听课、学习、培训、业务评比,各类竞赛(含带学生参加竞赛)等活动和因工作需要临时出差的,由所在学校出具派差单经校长或副校长审核批准(片区学校校长因出差在外不在校时由总务主任审批)后再出差;各校校长各类出差,由学校出具派差单,报教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后出差
第四条 教管中心工作人员及由教管中心指定的学校教职工出差的,由教管中心出具派差单并经教管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后出差
第五条 教管中心主任由上级通知出差的,由教管中心副主任审批,无上级通知出差的要由镇分管领导审批;教管中心副主任出差由教管中心主任审批
第六条 教管中心及各校应根据所办理事务的工作量、时限、难易、复杂程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及出差天数
各学校必需实行先审批后出差,严禁出差后再补审批手续
假如是开会、培训的,要在出差事由栏注明:是短信通知、或是电话通知或是文件通知
若审批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套取差旅费的,经查实后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追退违规所报的差旅费,并视情节予以通报
情节严重的上报教育局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 出差管理 第七条 出差临时不存在落单报销
即当出差人数或性别为单时,住宿费按个人的标准凭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