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中心”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执行
一、主管部门的职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工作,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
负责编定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负责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查盘点,严格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二、固定资产的领用与借用 1
对各部门长期使用的设备,由综合办公室根据固定资产登记表进行编号,保管使用设备的所有原始资料,并对型号、使用人进行登记
各部门在使用时要严格执行技术操作流程并注意维护保养
对临时借用的办公设备:① 由经办人签字填写《北京科普进展中心贵重物品使用登记表》,领用前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正常、配件是否齐全;归还时应保持原状态,并经管理人员确认完好
② 借用者在使用过程中负责仪器的维护、保养和清洁,中途不得转借他人,因未履行手续私自转借他人而出现问题的,由原借用人负责
③ 投影仪等物品借用时原则上应当天归还,如不能当天归还的,需提前向综合办公室申请
④ 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办公设备丢失情况时,经确认责任后,借用人将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赔偿费用以原价格为基础,根据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
发生人为损坏情况时,借用人需承担修理费用的 60%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1
由于工作需要,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主任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做预算,负责购置
购进设备后,由综合办公室开箱检查验收
设备安装完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