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买卖合同篇一:猪肉采购合同土官镇小学猪肉类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ZR-()甲方:法人代表:乙方:身份证号:住址:为确保师生食品安全,维护供货商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合同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在土官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下,经甲乙双方采用合同谈判的方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一、供货对象:乙方负责向甲方举办的小学学校食堂供给猪肉及相关肉食(以下简称“产品”),小学学校食堂向乙方定点采购猪肉相关肉食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一个学期,即从20年9月1日起至本学期放假(约20年1月25日)止;甲方根据乙方供应质量决定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乙方续签合同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有权(或配合职能部门)查验乙方必备的工商、检验检疫等资质证明文件,若乙方必备证件之一失效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2、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病、死、来路不明、感观异常及隔夜的产品,并保留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的权利且不承担由此给对乙方带来影响
双方对质量有异议的由职能部门裁定
3、甲方有专人负责对产品质量、数量进行复核,如有质量负误差率应相当
4、甲方有义务按约定价格和实际数量定期向乙方支付货款
5、甲方采购员有义务向乙方约定供货时间及数量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有权按约定时限收取货款
2、乙方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合法经营,本着对师生负责的态度向甲方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自学接受职能部门和学校监督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必备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二份,证件内容变更(如年检)时应再次提供
4、乙方应采取有力措施,按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优质的产品,若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产品时,应提前24小时征求甲方意见,严禁提供病猪肉、死猪肉、冻猪肉
5、如出现由乙方提供的产品引起的责任事故,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26、出现价格变更时应提前向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调整(